油价是哪个国家控制_油价是哪个国家控制的
1.“七连涨”后,油价迎来今年首降,这样的势头能持续多久?
2.为什么国际原油价格一直在跌,而中国汽油价格为什么只涨不降呢?
3.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4.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七连涨”后,油价迎来今年首降,这样的势头能持续多久?
对于本次国内油价的下降,这样的势头本人觉得不会持续太久,油价肯定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上涨,因为目前的国际形势还非常的紧张,特别是俄罗斯和乌克兰这两个国家都是石油大国,并且这两个国家还在发生摩擦,如果这两个国家的摩擦越来越大,那么整个世界的油价都会随之上涨。
不过这次国内油价下调,还是让很多车主感到由衷的欢喜,毕竟高昂的油价让很多车主承担不起,从相关资料来看,92号汽油下调了0.48元,而0号柴油下调了0.51元,也就是说你每加一箱油,你能节约大概24元人民币左右。
为什么油价会下调呢?
其实油价是属于国家控制的,而原油是属于国际市场所控制的,如果说当我们的原油降价了,那么国内的油价自然就会下降,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油价会持续降价一段时间,不过不会太长,因为现在的国际市场就是原油出口量比较大,所以说油价才会降下来一点,如果说原油出口国家一旦把价格提升上去,那么油价就会持续上涨。
国内油价上涨对我们车主有什么影响?
其实油价的上涨对我们车主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毕竟你加一箱油的成本也就多了几十块钱而已,虽然在成本上有所增加,但是你可以从其他的支出成本节约起来,我相信对于每一个车主朋友来说,如果加一箱油要多花20多元钱,我不相信你就不。更何况我们现在的新能源汽车这么多,完全可以购买新能源车来代步,燃油车不紧耗油不说,而且还污染空气。所以说无论是油价的上涨还是下调,对我们的车主朋友影响并不是很大。但前提条件就是不要长得太快,长得太快的话,我相信很多车主朋友也接受不了。
为什么国际原油价格一直在跌,而中国汽油价格为什么只涨不降呢?
中国油价只涨不降才符合国情
随着国际油价在短短数月中跌去50%以上,国内外的成品油价格水平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国内汽油价格已高于美国。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国内各地国III标准93号汽油每升售价大致在人民币6.25元左右,相当于每加仑3.46美元。而美国能源情报署10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6日当周,美国加油站的汽油价格下跌9.6%,至每加仑3.151美元
国际原油涨价了,成品油跟着涨,说是与国际接轨,老百姓没话说;可原油降价了,成品油却不跟着降,这是什么道理?面对民众的质疑,发改委的说法是:尽管成品油价格上涨了,但比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价格还低,然后拿出什么“价格倒挂”的幌子弄得民众一头雾水,而中石油、中石化则似乎永远拿炼油环节亏损说事。
其实,国内每加仑3.46美元比美国每加仑3.151美元,表面上看高不了多少,但实际上高很多。美国的油价里面已经包含了养路费和过桥、过路费等,而我国的油价仅仅是油价而已,其他的一系列费用还得另掏钱。而且还有一个隐性问题:国人的收入远远低于美国人民。
涨,是与国际接轨;不降,是要符合我国的国情。涨与不降都对,这就叫人怀疑了:世界上真有这样的道理?其实,涨价可以理解,但该降不降却是有猫腻的。而且,我们知道,国家之所以将成品油定性为垄断商品,是因为据说成品油关系到国计民生,是想让每个民众从中受益。可油价只跟涨不跟跌的现实,岂不是完全背离了国有企业的使命?
从近期国内宏观经济面出发,下调油价就更有必要了。日前发布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保证经济稳定。物价高企,需求压缩,消费不振,都有高油价的“功劳”。而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及时下调油价,降低运输成本,刺激国内生产与需求,应是一个防范与化解当前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的一个积极措施。
现在国内油价比美国的还高,无论如何,笔者都认为这是不正常的。笔者想问价格管制者一个问题:就算你们不打算放开市场,依然维持所谓的成品油市场垄断的合理性,依然由人来决定价格而不是由市场需求决定,可现在总没理由不降价了吧?
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我国原油定价机制:目前国内现货市场多数用的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也叫分散式柜台交易现货原油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在大宗商品交易上,做市商制度表现出更强劲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扩展资料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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