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前汽油价格_2006年汽油价格
1.请问“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的出处
2.1997年阴历5月26上午11点45分出生的命运如何
3.治理大气污染,我国2013年发布了哪些文件
4.国三排放标准能进入广州吗
5.办加油站证件找哪个部门办理
请问“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的出处
是说的。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为新华社写的一九四九年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中的一句:
中国人民将要在伟大的中获得最后胜利,这一点,现在甚至我们的敌人也不怀疑了。
战争走过了曲折的道路。国民党政府在发动战争的时候,他们军队的数量约等于的三倍半,他们军队的装备和人力物力的资源,更是远远地超过了,他们拥有所缺乏的现代工业和现代交通工具,他们获得美国帝国主义在军事上、经济上的大量援助,并且他们是经过了长期的准备的。就是因为这样,战争的第一年(一九四六年七月至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现为国民党的进攻和的防御。国民党在一九四六年,在东北占领了沈阳、四平、长春、吉林、安东等城市和辽宁、辽北、安东等省⑴的大部,在黄河以南占领了淮阴、菏泽等城市和鄂豫皖、苏皖、豫皖苏、鲁西南等解放区的大部,在长城以北占领了承德、集宁、张家口等城市和热河、绥远、察哈尔⑵的大部,声势汹汹,不可一世。采取了以歼灭国民党有生力量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为主的正确的战略方针,每个月平均歼灭国民党正规军的数目约为八个旅(等于现在的师),终于迫使国民党放弃其全面进攻计划,而于一九四七年上半年将进攻的重点限制在南线的两翼,即山东和陕北。战争在第二年(一九四七年七月至一九四八年六月)发生了一个根本的变化。已经消灭了大量国民党正规军的,在南线和北线都由防御转入了进攻,国民党方面则不得不由进攻转入防御。不但在东北、山东和陕北都恢复了绝大部分的失地,而且把战线伸到了长江和渭水以北的国民党统治区。同时,在攻克石家庄、运城、四平、洛阳、宜川、宝鸡、潍县、临汾、开封等城市的作战中学会了攻坚战术⑶。组成了自己的炮兵和工兵。不要忘记,是没有飞机和坦克的,但是自从形成了超过国民党军的炮兵和工兵以后,国民党的防御体系,连同他的飞机和坦克就显得渺小了。已经不但能打运动战,而且能打阵地战。战争第三年的头半年(一九四八年七月至十二月)发生了另一个根本的变化。在数量上由长期的劣势转入了优势。不但已经能够攻克国民党坚固设防的城市,而且能够一次包围和歼灭成十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的国民党的强大精锐兵团。歼灭国民党兵力的速度大为增加了。试看歼敌营以上正规军的统计(包括起义的敌军在内):第一年,九十七个旅,内有四十六个整旅;第二年,九十四个旅,内有五十个整旅;第三年的头半年,根据不完全的统计,一百四十七个师,内有一百一十一个整师⑷。半年歼敌整师的数目比过去两年歼敌整师的总数多了十五个。敌人的战略上的战线已经全部瓦解。东北的敌人已经完全消灭,华北的敌人即将完全消灭,华东和中原的敌人只剩下少数。国民党的主力在长江以北被消灭的结果,大大地便利了今后渡江南进解放全中国的作战。同军事战线上的胜利同时,中国人民在政治战线上和经济战线上也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因为这样,中国人民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现在在全世界的舆论界,包括一切帝国主义的报纸,都完全没有争论了。
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无论是中国的派,或是美国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国人民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已经不能用单纯的军事斗争的方法加以阻止,他们就一天比一天地重视政治斗争的方法。中国派和美国侵略者现在一方面正在利用现存的国民党政府来进行“和平”阴谋,另一方面则正在设计使用某些既同中国派和美国侵略者有联系,又同革命阵营有联系的人们,向他们进行挑拨和策动,叫他们好生工作,力求混入革命阵营,构成革命阵营中的所谓反对派,以便保存势力,破坏革命势力。根据确实的情报,美国政府已经决定了这样一项阴谋计划,并且已经开始在中国进行这项工作。美国政府的政策,已经由单纯地支持国民党的战争转变为两种方式的斗争:第一种,组织国民党残余军事力量和所谓地方势力在长江以南和边远省份继续抵抗;第二种,在革命阵营内部组织反对派,极力使革命就此止步;如果再要前进,则应带上温和的色彩,务必不要太多地侵犯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利益。英国和法国的帝国主义者,则是美国这一政策的拥护者。这种情形,现在许多人还没有看清楚,但是大约不要很久,人们就可以看得清楚了。
现在摆在中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面前的问题,是将革命进行到底呢,还是使革命半途而废呢?如果要使革命进行到底,那就是用革命的方法,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势力,不动摇地坚持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官僚资本主义,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这样,就可以使中华民族来一个大翻身,由半殖民地变为真正的独立国,使中国人民来一个大解放,将自己头上的封建的压迫和官僚资本(即中国的垄断资本)的压迫一起掀掉,并由此造成统一的民主的和平局面,造成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先决条件,造成由人剥削人的社会向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可能性。如果要使革命半途而废,那就是违背人民的意志,接受外国侵略者和中国派的意志,使国民党赢得养好创伤的机会,然后在一个早上猛扑过来,将革命扼死,使全国回到黑暗世界。现在的问题就是一个这样明白地这样尖锐地摆着的问题。两条路究竟选择哪一条呢?中国每一个民主党派,每一个人民团体,都必须考虑这个问题,都必须选择自己要走的路,都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是否能够真诚地合作,而不致半途拆伙,就是要看它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否采取一致的意见,是否能够为着推翻中国人民的共同敌人而采取一致的步骤。这里是要一致,要合作,而不是建立什么“反对派”,也不是走什么“中间路线”⑸。
以等人为首的中国派,自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二日政变至现在的二十多年的漫长岁月中,难道还没有证明他们是一伙满身鲜血的不眨眼的刽子手吗?难道还没有证明他们是一伙职业的帝国主义走狗和卖国贼吗?请大家想一想,从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以来,从一九四五年十月重庆谈判和一九四六年一月政治协商会议以来,中国人民对于这伙盗匪曾经做得何等仁至义尽,希望同他们建立国内的和平。但是一切善良的愿望改变了他们的阶级本性的一分一厘一毫一丝没有呢?这些盗匪的历史,没有哪一个是可以和美国帝国主义分得开的。他们依靠美国帝国主义把四亿七千五百万同胞投入了空前残酷的大内战,他们用美国帝国主义所供给的轰炸机、战斗机、大炮、坦克、火箭筒、自动、汽油弹、毒气弹等等武器屠杀了成百万的男女老少,而美国帝国主义则依靠他们掠夺中国的领土权、领海权、领空权、内河航行权、商业特权、内政外交特权,直至打死人、压死人、妇女而不受任何处罚的特权。难道被迫进行了如此长期血战的中国人民,还应该对于这些穷凶极恶的敌人表示亲爱温柔,而不加以彻底的消灭和驱逐吗?只有彻底地消灭了中国派,驱逐了美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出中国,中国才能有独立,才能有民主,才能有和平,这个真理难道还不明白吗?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中国人民的敌人忽然竭力装作无害而且可怜的样子了(请读者记着,这种可怜相,今后还要装的)。最近做了国民党行政院长的孙科,在去年六月间,不是曾经宣布“在军事方面,只要打到底,终归可以解决”的吗?这次一上台却大谈其“光荣的和平”,说什么“政府曾努力追求和平,由于和平不能实现,不得已而用兵,用兵的最后目的仍在求得和平的恢复”。合众社上海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电讯,马上就预料孙科的声明“在美国官方人士及国民党自由主义人士中,将遇到最广泛的赞扬”。美国官方人士现在不但热心于中国的“和平”,而且一再表示,从一九四五年十二月莫斯科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以来,美国就遵守着“不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应该怎样来对付这些君子国的先生们呢?这里用得着古代希腊的一段寓言:“一个农夫在冬天看见一条蛇冻僵着。他很可怜它,便拿来放在自己的胸口上。那蛇受了暖气就苏醒了,等到回复了它的天性,便把它的恩人咬了一口,使他受了致命的伤。农夫临死的时候说:我怜惜恶人,应该受这个恶报!”⑹外国和中国的毒蛇们希望中国人民还像这个农夫一样地死去,希望中国***,中国的一切革命民主派,都像这个农夫一样地怀有对于毒蛇的好心肠。但是中国人民、中国***和中国真正的革命民主派,却听见了并且记住了这个劳动者的遗嘱。况且盘踞在大部分中国土地上的大蛇和小蛇,黑蛇和白蛇,露出毒牙的蛇和化成美女的蛇,虽然它们已经感觉到冬天的威胁,但是还没有冻僵呢!
中国人民决不怜惜蛇一样的恶人,而且老老实实地认为:凡是耍着花腔,说什么要怜惜一下这类恶人呀,不然就不合国情、也不够伟大呀等等的人们,决不是中国人民的忠实朋友。像蛇一样的恶人为什么要怜惜呢?究竟是哪一个工人、哪一个农民、哪一个兵士主张怜惜这类恶人呢?确是有这么一种“国民党的自由主义人士”或非国民党的“自由主义人士”,他们劝告中国人民应该接受美国和国民党的“和平”,就是说,应该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余当作神物供养起来,以免这几种宝贝在世界上绝了种。但是他们决不是工人、农民、兵士,也不是工人、农民、兵士的朋友。
我们认为中国人民革命阵营必须扩大,必须容纳一切愿意参加目前的革命事业的人们。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需要有主力军,也需要有同盟军,没有同盟军的军队是打不胜敌人的。正处在革命高潮中的中国人民需要有自己的朋友,应当记住自己的朋友,而不要忘记他们。忠实于人民革命事业的朋友,努力保护人民利益而反对保护敌人利益的朋友,在中国无疑是不少,无疑是一个也不应被忘记和被冷淡的。我们又认为中国人民革命阵营必须巩固,必须不容许坏人侵入,必须不容许错误的主张获得胜利。处在革命高潮中的中国人民除了记住自己的朋友以外,还应当牢牢地记住自己的敌人和敌人的朋友。如上所说,既然敌人正在阴谋地用“和平”的方法和混入革命阵营的方法以求保存和加强自己的阵地,而人民的根本利益则要求彻底消灭一切势力并驱逐美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出中国,那末,凡是劝说人民怜惜敌人、保存势力的人们,就不是人民的朋友,而是敌人的朋友了。
中国革命的怒潮正在迫使各社会阶层决定自己的态度。中国阶级力量的对比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大群大群的人民正在脱离国民党的影响和控制而站到革命阵营一方面来,中国派完全陷入孤立无援的绝境。人民愈接近于最后胜利,一切革命的人民和一切人民的朋友将愈加巩固地团结一致,在中国***的领导之下,坚决地主张彻底消灭势力,彻底发展革命势力,一直达到在全中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实现统一的民主的和平。与此相反,美国帝国主义者、中国派和他们的朋友,虽然不能够巩固地团结一致,虽然会发生无穷的互相争吵,互相恶骂,互相埋怨,互相抛弃,但是在有一点上却会互相合作,这就是用各种方法力图破坏革命势力而保存势力。他们将要用各种方法:公开的和秘密的,直接的和迂回的。但是可以断定,他们的政治阴谋将要和他们的军事进攻遭遇到同样的失败。已经有了充分经验的中国人民及其总参谋部中国***,一定会像粉碎敌人的军事进攻一样,粉碎敌人的政治阴谋,把伟大的人民进行到底。
一九四九年中国将向长江以南进军,将要获得比一九四八年更加伟大的胜利。
一九四九年我们在经济战线上将要获得比一九四八年更加伟大的成就。我们的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将要比过去提高一步,铁路公路交通将要全部恢复。主力兵团的作战将要摆脱现在还存在的某些游击性,进入更高程度的正规化。
一九四九年将要召集没有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是一个在中国***领导之下的、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适当的代表人物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
这些就是中国人民、中国***、中国一切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在一九四九年所应努力求其实现的主要的具体的任务。我们将不怕任何困难团结一致地去实现这些任务。
几千年以来的封建压迫,一百年以来的帝国主义压迫,将在我们的奋斗中彻底地推翻掉。一九四九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我们应当加紧努力。
1997年阴历5月26上午11点45分出生的命运如何
男命: 公元1997年6月30日11时45分出生
一九九七年 五月 二十六日 午时
财 才 日 官
八字: 丁 丙 癸 戊
丑 午 卯 午
性格:
癸日生的人性情平等、顺从,重视默默的努力,但是当努力不为人接受时,忍耐到极点后会爆发怒气。由于善于察言观色,并加以协调配合,因而有旺盛的服务精神。
癸卯日出生的人才智兼备,本事十足,性格上讨厌流于俗事,喜爱美的事物。宁愿把时间花在美术馆中欣赏佳作,也不愿在商场上尔虞我诈。
恋爱:
癸日生的男性有虚弱的一面,而它使恋情有了复杂的阴影。因为这虚弱在女性眼中成了无上的魅力,在“想保护”他的感情驱策下,进而缔结恋情是常有的事。
这型男性不会直接示爱,他把认识的女性全当成女友看待,多少有一点“沉默寡言”的倾向。
癸日的男性对异性的追求很热衷,有时会对异性纠缠不休。此外,这型人也有官能倒错的倾向,有时会性倒错而想成为女性。
职业:
癸意味着地下水,因此他不会在人们看到的地方活动,而是在某个深处朴实工作,有许多保守的研究者是癸日出生的,他们不是爱女学生欢迎的王牌学者,而是朴实的累积成果。
由于洞察力非常敏锐,很适合参谋工作,在团体中如果立他为副领袖,可以发挥智慧推展许多活动。在公司或组织中,癸型的人都擅长订定计划,并会完美的达成任务,加上他十分擅长于预先准备好各方面有利的话而圆满达成交涉,因此多活跃于幕后,成为所谓的谋士。
水的流通也意味钱的流通,五行中土是不动产,而金则为动产。依此看来,癸很适合往金融业发展。此外,若论流通,人来人往的百货公司、超级市场、交通业、旅游业等也非常合适。
癸的人特别擅长对人服务,因而介绍人、顾问、贩卖报纸等以服务为主体的行业全部都很适应。特别是甲年生的人最能发挥癸的服务性,饭店业、理容业也是这型人的得意业。
服务业中凡是利用水性的行业如咖啡厅、酒吧点心店、餐厅、小吃店等都没问题。清凉饮料、牛奶、酒类业更是没话说的适合。此外,需要大量水的温泉、浴场、洗衣店等也是癸可选择的行业。水也可广义的解释成液体,因此也可考虑石油、汽油贩卖等相关职种。然而癸也有强烈的性暗示,将服务与性组合时,可联想而知,癸的人有很大的机会往性生产业发展。
财运:
癸也属水性,有很好的洞察力。这型人多勤勉努力,不靠洞察力或先见力。也能够聚集努力的结晶,拥有钱财或不动产。赚得快花得快是人之常情,但这型的人却例外,钱财一旦到手,就会慎重、踏实的处理。
例如在公司举办的“意见竞赛”中夺魁而得到的奖金,癸的人会把它存起来当成结婚资金,决不会把它用在吃喝上。想来这型人深知“聚沙成塔”的各种滋味,知道钱的好处多多。除了正式的工作外,他们多半也尝试各种打工增加副收入
丁年生的人天生一张扑克脸,很会。
健康:
癸位居十干之末,从健康运来看,已呈疲劳的状态。不过,他同时又孕育十干之首的甲,所以内含精力。尽管外观虚弱,但仍有十分强的健康运。
癸中要属己年和乙年生的人最须留意,不要太过勉强自己,一旦觉得疲劳,应立刻休息。
概括来说,癸的人较容易惟患肾脏系统的疾病。面呈黑色的人更须特别注意。
治理大气污染,我国2013年发布了哪些文件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国三排放标准能进入广州吗
截至2019年10月,国三排放标准能进入广州,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
第一条? 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常温下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PN(粒子数量)限值在2020年7月1日前执行汽油车过渡限值,即6.0×1012个/km;Ⅱ型试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在2023年7月1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
(二)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四)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扩展资料?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中规定:?
第十条? 在用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的维护保养,保证在用机动车及其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使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汽油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曲轴箱通风系统、燃油蒸发控制系统。?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应当选择具有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交检测费用。?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被抽检机动车的驾驶人不得拒绝抽检。上路抽检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不得收取检测费用,检测人员应当向机动车的驾驶人明示检测结果。?
群众举报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者其他可视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七条?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载货汽车除因超车需要外,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
办加油站证件找哪个部门办理
加油站管理制度条例办法全文
第一条 加油站是石化销售系统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服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 加油站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客,文明经商,严格执行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出售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 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商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经过竣工验收,达到设备配套、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方可投产。投产后,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加油站要在站的明显处悬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的统一标志,用以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维护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团结(标志直径为100-150厘米)。标志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制作,悬挂安全可靠,经常保持清洁完整,维护企业标志的严肃性。
第十一条 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十二条 为保证加油站安全营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十三条 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订“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摩托车、轻骑、拖拉机等进站前要熄火并不得在站内发动。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二)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四条 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第十五条 加油站与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加油站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点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七条 安全用电规定
(一)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
(四)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八条 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第十九条 消防灭火
(一)加烟站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及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二)消防器材的配置:
①设置两台加油机的加油站,要配备3千克二氧化碳灭火机或“1211”灭火机
4个;8千克干粉灭火机或65千克干粉灭火机2个;石棉被四块; 0.5立方米砂箱
2个;消防铁锹4把。设置加油机两台以上的加油站,消防器材配置应按比例增加。
②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检查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加油站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要通过省、市、自治区公司报告石化销售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三)按照计量人员提供的标准温度下的油品密度,换算调整付油体积。
第二十三条 加油操作
(一)用户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坚持凭票加油规定。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收回油票数量相符。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故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
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二十四条 不得因结帐、清点票款而影响接待用户和营业。第二十五条 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二十六条 散装油品接卸
(一)加油站要根据库存和营业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采用密闭式卸油及罐区与加油区分开的除外),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检查铅封,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跑、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帐。
第二十七条 整装油品(含大、小包装润滑油、脂),要清点件数、复验重量、核对唛头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帐。
第二十八条 散装油品保管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商品保管帐,及时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除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二十九条 整装油品保管
(一)整装润滑油、脂必须入库保管,分类堆放,唛头标记清晰,按品种建立保管卡,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货相符。
(二)建立桶(听)检漏制度,发现渗漏要及时处理。
(三)刹车油、防冻液一类油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敞口存放。
第三十条 各种油品均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轮换,并保证出站油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加油站必须配备合格的兼职计量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按照计量操作规程,每次收油作业前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三十三条 新建油罐和各种量器具均须经过检定,合格者方能使用。所有油罐都要编制容积表。
第三十四条 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油尺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差应停止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检修。非授权捡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三十七条 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办法”的要求,按运输、卸油、保管、零售等作业环节建立损耗登统表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耗。
第三十八条 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转嫁给用户。
第三十九条 散装保管油料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零售损耗,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溢耗,收货方负担定额损耗,发货方承受溢余,责任方负担超耗。
第四十条 油罐
(一)油罐安装要成水平状态,倾斜比不得大于8%。
(二)油罐防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防腐层。
(三)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四)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五)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四十一条 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紧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完好有效 。通气管直径不小于50毫米;距地面高度不少于4米,且要高出加油站建筑物顶部。通气管的开口端应设有金属或抗腐蚀的穿孔网罩,网目不少于 6毫米。
第四十二条 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埋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
第四十三条 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大于于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检修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四条 加油胶管应能经受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五条 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六条 汽车底盘升降机应升降灵活,机体完好,定期检视油标,发现液压油量不足、油质不纯、要及时补充、更换。
第四十七条 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数值,每天应放掉贮气桶内的水,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阀,每月清洗一次过滤器,每季度换一次油,每年必须做一次受压试验。
第四十八条 加油机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应低于100勒克司。
第四十九条 开展洗车服务。洗车污永不得随意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第五十条 开展润滑服务。注油量达到润滑标准,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保持场地清洁。
第五十一条 开展蓄电池电质检查服务。充电要达到规定电压。
第五十二条 开展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测定服务。
第五十三条 各省、市、自治区石油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报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备案。
第五十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石油公司要将所属加油站当年增减情况于下一年度一月底以前报告中国石化销售公司。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
加油站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加油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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