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格兰独立失败的原因

2.本世纪以来影响黄金和白银价格的重大事件列表

3.强迫清政府赔偿数额最多的国家

4.<辛丑条约>的赔款清政府还清了吗?还了多少?

苏格兰独立失败的原因

俄国金价暴跌原因_俄罗斯黄金价格走势分析

一、 内外两个因素决定欧洲不能实现长期统一

欧洲的诸多国家,不是由一个曾经的国家分裂而成的,而是由原始部落各自演变而成的。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种族、民族、文化、政治、政权。

欧洲各国因为利益,竞争不断、矛盾不断、冲突不断,生活动荡,却成为近代人类文明程度最发达的地区。先进生于忧患,落后死于安乐,上帝真的很公平。 法国的拿破仑和德国的,执政后,都以武力谋求统一欧洲,却都在英国和俄国那里碰了壁,失败了。英国隔着一条海峡,打不过去。俄国有无限的战略纵深,打不到人。

统一战争不能持久,一旦处于僵持,内部经济就会首先出问题,人们不会愿意为了别人自己长期忍受低水平的日常生活,于是诱发各种社会问题,直至政权危机。曾说抗日战争快不得,是基于中日两国当时国力的巨大差距。又说慢不得,看来是看透了统一战争的这个规律。

如果能选择邻居,那么要不择强邻而居;如果不能选择邻居,则一定要让邻居分家。从英国和俄国自身利益的角度,必然是这个观点,无可厚非。

现在是全球经济危机底部阶段,人们生活水平在降低,自然有情绪要发泄,各个政权当然日子也不好过。克什米尔和苏格兰闹独立,动因都是社会情绪发泄。民族的独立条件具备,但国际条件有差异,所以结果不同。 二、 内外两个因素决定中国不能实现长期分裂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和欧洲大陆大不同的是,中国大陆在远古的炎黄蚩尤时代,就完成统一了,开始了一个种族、民族、文化、政治、政权的演化。期间虽然多次出现过分裂、独立,但都局限于政治的,不是民族的。政治独立又都是从一个政权产生的,如春秋战国、南北朝、五代十国、民国初期。

汉族和少数民族也没有形成真正的,几个强大的少数民族的政权虽数次取代汉族政权,但自己的民族却被大大的汉化了,汉化的不仅仅是文化,甚至还有种族。较弱的少数民族,因为汉族的温和,也没有形成真正的,种族矛盾。

从这点看,汉族和正在逐步强大的美利坚民族性质相同,是多个少数民族的融合体。

地理上,中国和欧洲也有很大的差异。差异在四周都有一个边界。背面的西伯利亚是不可能繁衍大量人口的,因此即便俄国存在,但也不会有长期的分裂力量存在。类似于英国的国家,当然是东面的日本,可惜相对力量日本远不如英国,起步太晚,所以即便有晚清那么好的政治机遇,东北也没能分裂出去。南面几本上是空旷的大海,西面是不好交通的大山和荒漠。

没有内部足够的支持,中国的分裂都是纯政治性质的。要么是几个权臣闹着分家,要么是政权过渡期。在一个地区,出现过个政治、经济单元,和欧洲一样,必然因利益产生矛盾、冲突和动荡,一段时间后,因为生活水平的降低,就会产生统一的政治需求,又因为外部分裂力量的不足,随着秦嬴政、李世民、赵匡胤、这样的武功高手出场,很快就能完成政权统一了。 台湾的独立,没有做基础,是不能成气候的,有历史的高山族不行,效仿美利坚族的台湾族更不行,所以日本和美国政权事倍功半,甚至有花无果。 香港的独立,一点点民族条件都没有,那么只好世界独创了。

本世纪以来影响黄金和白银价格的重大事件列表

一 皇权垄断时期(19世纪以前)

在19世纪之前,因黄金极其稀有,黄金基本为帝王独占的财富和权势的象征;或为神灵拥有,成为供奉器具和修饰保护神灵形象的材料;虽然公元前6世纪就出现了世界上的第一枚金币,而一般平个民很难拥有黄金。黄金矿山也属皇家所有,当时黄金是由奴隶、在极其艰苦恶劣的条件下开采出来的。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黄金培植起了古埃及及古罗马的文明。16世纪殖民者为了掠夺黄金而杀戳当地民族,毁灭文化遗产,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血腥的一页。抢掠与赏赐成为黄金流通的主要方式,自由交易的市场交换方式难以发展,即使存在,也因黄金的专有性而限制了黄金的自由交易规模。

二 金本位时期(19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

进入19世纪初开始,先后在俄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南非以及加拿大发现了丰富的金矿资源,使黄金生产力迅速发展。仅19世纪后半叶,人类生产的黄金就超过了过去5千年的产量总和。由于黄金产量的增加,人类增加黄金需求才有了现实的物质条件,以黄金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人类进入了一个金本位时期。货币金本位的建立意味着黄金从帝王专有,走向了广阔的社会;从狭窄的宫廷范畴进入了平常的经济生活;从特权华贵的象征演变为资产富有的象征。金本位制即黄金就是货币,在国际上是硬通货。可自由进、出口,当国际贸易出现赤字时,可以用黄金支付;在国内,黄金可以做货币流通。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铸造、自由兑换、自由输出等三大特点。金本位制始于1816年的英国,到19世纪末,世界上主要的国家基本上都实行了“金本位”。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全世界已有59个国家实行金本位制。“金本位制”虽时有间断,但大致延续到20世纪的20年代。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有的国家实行“金本位制”长达一百多年,有的国家仅有几十年的“金本位制”历史。

随着金本位制的形成,黄金承担了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成为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媒介,黄金的社会流动性增加。黄金市场的发展有了客观的社会条件和经济需求。在“金本位”时期,各国中央银行虽都可以按各国货币平价规定的金价无限制地买卖黄金,但实际上仍是通过市场吞吐黄金,因此黄金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必须指出,这是一个受到严格控制的官方市场,黄金市场不能得到自由发展。因此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世界上只有唯一的英国伦敦黄金市场是国际性市场。

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严重地冲击了“金本位制”;到30年代又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使“金本位制”彻底崩溃,各国纷纷加强了贸易管制,禁止黄金自由买卖和进出口,公开的黄金市场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伦敦黄金市场关闭。一关便是15年,直至1954年方后重新开张。在这个期间一些国家实行“金块本位”或“金汇兑本位制”,大大压缩了黄金的货币功能,使之退出了国内流通支付领域,但在国际储备资产中,黄金仍是最后的支付手段,充当世界货币的职能,黄金仍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从1914年至1938年期间,西方的矿产金绝大部分被各国中央银行吸收,黄金市场的活动有限。此后对黄金的管理虽有所松动,但长期人为地确定官价,而且国与国之间贸易森严壁垒,所以黄金的流动性很差,市场机制被严重抑制,黄金市场发育受到了严重阻碍。

三 布雷顿森林系时期(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初)

1944年,经过激烈的争论英美两国达成了共识,美国于当年5月邀请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签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溃后的人类第二个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担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实际是一种新金汇兑本位制,在布雷顿货币体制中,黄金无论在流通还是在国际储备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为了这一体系中的主角。但因为黄金是稳定这一货币体系的最后屏障,所以黄金的价格及流动都仍受到较严格的控制,各国禁止居民自由买卖黄金,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伦敦黄金市场在该体系建立十年后才得以恢复。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运转与美元的信誉和地位密切相关,但20世纪60年代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潭,财政赤字巨大,国际收入情况恶化,美元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冲击。大量资本出逃,各国纷纷抛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抢购黄金,使美国黄金储备急剧减少,伦敦金价暴涨。

为了抑制金价上涨,保持美元汇率,减少黄金储备流失,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八个国家于1961年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央行共拿出2.7亿美元的黄金,由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关,负责维持伦敦黄金价格,并采取各种手段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60年代后期,美国进一步扩大了侵越战争,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美元危机再度爆发。1968年3月的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出了14亿多美元,仅3月14日一天,伦敦黄金市场的成交量达到了350~400吨的破记录数字。美国再也没有维持黄金官价的能力,经与黄金总库成员协商后,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价向市场供应黄金,市场金价自由浮动,但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仍按官价结算,从此黄金开始了双价制阶段。但双价制也维持了三年的时间,原因是美国国际收支仍不断恶化,美元不稳;二是西方各国不满美国以已私利为原则,不顾美元危机拒不贬值,强行维持固定汇率。于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了请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国拒不提高黄金价格,让美元贬值,他们就以手中的美元兑换美国的储备黄金。当1971年8月传出法国等西欧国家要以美元大量兑换黄金的消息后,美国于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对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1973年3月因美元贬值,再次引发了欧洲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风潮。西欧和日本外汇市场不得不关闭了17天。经过磋商最后达成协议,西方国家放弃固定汇率,实行浮动汇率。至此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完全崩溃,从此也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的改革进程。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非货币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78年以多数票通过批准了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该协定删除了以前有关黄金的所有规定,宣布:黄金不再作为货币定值标准,废除黄金官价,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黄金;取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必须用黄金支付的规定;出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6黄金,所得利润用于建立帮助低收入国家优惠贷款基金;设立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用于会员国与IMF之间的某些支付等等。

在这一时期黄金价格一直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国家对黄金市场的介入干预时有发生,黄金市场仅是国家进行黄金管制的一种调节工具,难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市场的功能发挥是不充分的。

1944年,经过激烈的争论英美两国达成了共识,美国于当年5月邀请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签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溃后的人类第二个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担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实际是一种新金汇兑本位制,在布雷顿货币体制中,黄金无论在流通还是在国际储备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为了这一体系中的主角。但因为黄金是稳定这一货币体系的最后屏障,所以黄金的价格及流动都仍受到较严格的控制,各国禁止居民自由买卖黄金,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伦敦黄金市场在该体系建立十年后才得以恢复。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运转与美元的信誉和地位密切相关,但20世纪60年代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潭,财政赤字巨大,国际收入情况恶化,美元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冲击。大量资本出逃,各国纷纷抛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抢购黄金,使美国黄金储备急剧减少,伦敦金价暴涨。

为了抑制金价上涨,保持美元汇率,减少黄金储备流失,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八个国家于1961年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央行共拿出2.7亿美元的黄金,由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关,负责维持伦敦黄金价格,并采取各种手段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60年代后期,美国进一步扩大了侵越战争,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美元危机再度爆发。1968年3月的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出了14亿多美元,仅3月14日一天,伦敦黄金市场的成交量达到了350~400吨的破记录数字。美国再也没有维持黄金官价的能力,经与黄金总库成员协商后,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价向市场供应黄金,市场金价自由浮动,但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仍按官价结算,从此黄金开始了双价制阶段。但双价制也维持了三年的时间,原因是美国国际收支仍不断恶化,美元不稳;二是西方各国不满美国以已私利为原则,不顾美元危机拒不贬值,强行维持固定汇率。于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了请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国拒不提高黄金价格,让美元贬值,他们就以手中的美元兑换美国的储备黄金。当1971年8月传出法国等西欧国家要以美元大量兑换黄金的消息后,美国于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对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1973年3月因美元贬值,再次引发了欧洲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风潮。西欧和日本外汇市场不得不关闭了17天。经过磋商最后达成协议,西方国家放弃固定汇率,实行浮动汇率。至此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完全崩溃,从此也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的改革进程。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非货币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78年以多数票通过批准了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该协定删除了以前有关黄金的所有规定,宣布:黄金不再作为货币定值标准,废除黄金官价,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黄金;取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必须用黄金支付的规定;出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6黄金,所得利润用于建立帮助低收入国家优惠贷款基金;设立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用于会员国与IMF之间的某些支付等等。

在这一时期黄金价格一直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国家对黄金市场的介入干预时有发生,黄金市场仅是国家进行黄金管制的一种调节工具,难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市场的功能发挥是不充分的。

四 黄金非货币化时期(20世纪70年代至今)

国际黄金非货币化的结果,使黄金成为了可以自由拥有和自由买卖的商品,黄金从国家金库走向了寻常百姓家,其流动性大大增强,黄金交易规模增加,因此为黄金市场的发育、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经济环境。黄金非货币化的20年来也正是世界黄金市场得以发展的时期。可以说黄金非货币化使各国逐步放松了黄金管制,是当今黄金市场得以发展的政策条件,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黄金制度上的非货币化与现实的非货币化进程存在着滞后现象。国际货币体系中黄金非货币化的法律过程已经完成,但是黄金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完全退出金融领域,当今黄金仍作为一种公认的金融资产活跃在投资领域,充当国家或个人的储备资产。

当今的黄金分为商品性黄金和金融性黄金。国家放开黄金管制不仅使商品黄金市场得以发展,同时也促使金融黄金市场迅速地发展起来。并且由于交易工具的不断创新,几十倍、上百倍地扩大了黄金市场的规模。现在商品实物黄金交易额不足总交易额的3%,9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黄金金融衍生物,而且世界各国央行仍保留了高达3.4万吨的黄金储备。在1999年9月26日欧洲15国央行的声明中,再次确认黄金仍是公认的金融资产。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将黄金市场的发展原因归结为黄金非货币化的结果,也不能把黄金市场视为单纯的商品市场,客观的评价是:在国际货币体制黄金非货币化的条件下,黄金开始由货币属性主导的阶段向商品属性回归的阶段发展,国家放开了黄金管制,使市场机制在黄金流通及黄金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出日益增强的作用。但目前黄金仍是一种具有金融属性的特殊商品。所以不论是商品黄金市场,还是金融性黄金市场都得到了发展。商品黄金交易与金融黄金交易在不同地区、不同市场中的表现和活跃程度有所不同。

第二节:黄金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

黄金市场是黄金生产者和供应者同需求者进行交易的场所。世界各大黄金市场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系统。其构成要素,从作用和功能上来考虑,可分为:

1、为黄金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在各个成功的黄金市场中,为黄金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其实各不相同,具体划分起来,又可分为有固定场所的有形市场和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无形市场。以伦敦黄金交易市场和苏黎世黄金市场为代表,可称为欧式;有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黄金买卖业务的,以美国的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MM)为代表,可称为美式;有的黄金市场在专门的黄金交易所里进行交易,以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和新加坡黄金交易所为代表,可称为亚式。

欧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市场里的黄金交易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比如伦敦黄金市场,整个市场是由各大金商、下属公司相互联系组成,通过金商与客户之间的电话、电传等进行交易;而苏黎世黄金市场,则由三大银行为客户代为买卖并负责结账清算。伦敦和苏黎世市场上的买价和卖价都是较为保密的,交易量也都难于真实估计。

美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交易市场实际上建立在典型的期货市场基础上,其交易类似于在该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其它商品。期货交易所作为一个非赢利机构本身不参加交易,只是提供场地、设备,同时制定有关法规,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对交易进行严格地监控。

亚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交易一般有专门的黄金交易场所,同时进行黄金的期货和现货交易,交易实行会员制,只有达到一定要求的公司和银行才可能成为会员,并对会员的数量配额有极为严格的控制。虽然进入交易场内的会员数量较少,但是信誉极高。以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为例:其场内会员交易采用公开叫价,口头拍板的形式来交易,由于场内的金商严守信用,鲜有违规之事发生。

2、黄金市场买卖参与者

国际黄金市场的参与者,可分为国际金商、银行、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各个法人机构、私人投资者以及在黄金期货交易中有很大作用的经纪公司。

国际金商:最典型的就是伦敦黄金市场上的五大金行,其自身就是一个黄金交易商,由于其与世界上各大金矿和黄金商有广泛的联系,而且其下属的各个公司又与许多商店和黄金顾客联系,因此,五大金商会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不断报出黄金的买价和卖价。当然,金商要负责金价波动的风险。

银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仅仅为客户代行买卖和结算,本身并不参加黄金买卖,以苏黎世的三大银行为代表,他们充当生产者和投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在市场上起到中介作用。也有一些做自营业务的,如在新加坡黄金交易所(UOB)里,就有多家自营商会员是银行的。

对冲基金:近年来,国际对冲基金尤其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在黄金市场上,几乎每次大的下跌都与基金公司借入短期黄金在即期黄金市场抛售和在纽约商品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所构筑大量的淡仓有关。一些规模庞大的对冲基金利用与各国政治、工商和金融界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较先捕捉到经济基本面的变化,利用管理的庞大资金进行买空和卖空从而加速黄金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从中渔利。

各种法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这里既包括专门出售黄金的公司,如各大金矿、黄金生产商、黄金制品商(如各种工业企业)、首饰行以及私人购金收藏者等,也包括专门从事黄金买卖的投资公司、个人投资者等。从对市场风险的喜好程度分,又可以分为避险者和冒险者:前者希望黄金保值而回避风险,希望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如黄金生产商、黄金消费者等;后者则希望从价格涨跌中获得利益,因此愿意承担市场风险,如各种对冲基金等投资公司。

经纪公司(Broke’s Firm):是专门从事代理非交易所会员进行黄金交易,并收取佣金的经纪组织。有的交易所把经纪公司称为经纪行(Commission House)。在纽约、芝加哥、香港等黄金市场里,有很多经纪公司,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黄金,只是派出场内代表在交易厅里为客户代理黄金买卖,收取客户的佣金。

3、有关的监督管理机构

随着黄金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保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保护买卖双方利益,杜绝市场上操纵价格等非法交易行为。各地都建立了对黄金市场的监督体系。比如: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FC)、英国的金融服务局(FSA)、香港的香港证券与期货管理委员会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

4、有关的行业自律组织

世界黄金协会:是一个由世界范围的黄金制造者联合组成的非赢利性机构,其总部设在伦敦,在各大黄金市场都设有办事处。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引导黄金市场上的结构性变化(例如:消除税收,减少壁垒,改善世界黄金市场的分销渠道等)来尽可能提高世界黄金的销量。对世界黄金生产形成稳定的支持,并在所有实际和潜在的黄金购买者之前树立起正面的形象。

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BMA):成立于1987年,其主要职责就是提高伦敦黄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及扩大伦敦黄金市场的影响,为伦敦招商,促进所有参与者(包括黄金生产者、精炼者、购买者等)的经营活动。同时与英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如英国金融管理局,关税与消费税局等共同合作,维持伦敦黄金市场稳定而有序的发展。

第三节:国际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Gold Market)是买卖双方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提供即期和远期交易,允许交易商进行实物交易或者期权期货交易,以投机或套期保值,是各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货币制度的发展,黄金已逐渐丧失了交易媒介和价值衡量尺度的货币职能,但仍在国际贸易、国际间债权债务清算以及国际储备等方面保持着一定的货币特征。

1、按照黄金市场所起的作用和规模划分可分为:主导性市场和区域性市场

主导性黄金市场是指国际性集中的黄金交易市场,其价格水平和交易量对其他市场都有很大影响。最重要的有伦敦、苏黎世、纽约、芝加哥和香港的黄金市场。

区域性市场是指交易规模有限且集中在某地区,而且对其他市场影响不大的市场,主要满足本国本地区或邻近国家的工业企业、首饰行、投资者及一般购买者对黄金交易的需要,其辐射力和影响力都相对有限。如东京、巴黎、法兰克福黄金市场等。

2、按照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货交易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

黄金现货交易基本上是即期交易,在成交后即交割或者在两天内交割。交易标的主要是金条、金锭和金币,珠宝首饰等也在其中。

黄金期货交易主要目的为套期保值,是现货交易的补充,成交后不立即交割,而由交易双方先签订合同,交付押金,在预定的日期再进行交割。其主要优点在于以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掌握大量的期货,并事先转嫁合约的价格,具有杠杆作用。期货合约可于任一营业日变现,具有流动性;也随时买进和结算,具有较大弹性;还能在运用上选择不同的委托形式,在不同的市场之间又可以进行套货,具有灵活性等。

世界上有的黄金市场只有现货交易,有的只有期货交易,但大多数是既有期货又有现货交易。

3、按有无固定场所划分可分为:无形黄金市场和有形黄金市场

无形的黄金交易市场,主要指黄金交易没有专门的交易场所,如主要通过金商之间形成的联系网络形成的伦敦黄金市场;以银行为主买卖黄金的苏黎世黄金市场;以及香港本地的伦敦无形市场。

有形黄金市场主要指黄金交易是在某个固定的地方进行交易的市场。这其中又可以分为有专门独立的黄金交易场所的黄金市场和设在商品交易所之内的黄金市场,前者如: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新加坡黄金交易所等;后者如:设在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内的纽约黄金市场,设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MM)内芝加哥黄金市场以及加拿大的温尼伯商品交易所内的温尼泊黄金市场。

4、按交易管制程度划分可分为:自由交易、限制交易市场和国内交易市场

自由交易市场是指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而且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自由买卖的黄金市场,如苏黎世黄金市场。限制交易市场是指黄金输出入受到管制,只允许非居民而不允许居民自由买卖黄金的市场,这主要指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黄金市场,如1979年10 月英国撤销全部外汇管制之前的伦敦黄金市场。

国内交易市场是指禁止黄金进出口,只允许居民,而不允许非居民买卖黄金的市场,如巴黎黄金市场。

近年来,黄金市场的黄金微型化交易发展很快,各种实金形式多种多样,且数量轻,大大便利了小额资金入市投资黄金。黄金市场的交易方式亦多样化,如黄金券和凭证等的交易,实际上代表了黄金交易凭证化的趋势。

一般来说,黄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如:

1)该国或地区需有发达的经济条件和完善的信用制度;

2)该国或地区必须实行自由外汇制度,允许黄金自由买卖和出入;

3)同时亦需要有健全的法制基础,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

4)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完善等。

强迫清政府赔偿数额最多的国家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地利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00003000两。本息合计90000800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年7月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这笔巨款还款方法大约有以下三种形式:

1.债券:由清政府发出五种债券,按分摊数额交给各国收执,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帝国主义遂将各通商口岸50里内的常关税也划归外国人管理的海关税务司管理。

2.额外款:"镑亏借款"。《辛丑条约》规定,赔款数目虽按银两计算,因帝国主义国家的货币用金,还须按照白银市价折合为金币,这样亏损很大,这种亏损称为"镑亏"(以英国货币金镑为代表)。清政府为筹付这笔额外支出,1905年4月又向汇丰银行订借英金一百万镑,借款利息五厘,期限20年。

3.庚款办学: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国家利用"庚子赔款"对中国进行精神、文化侵略的重要活动之一。在中国从事传教、经商30余年的史密斯,曾于1906年向建议"退还庚款"来培植中国学生。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用"退还庚款"来教育中国学生的提案,1909年付诸实施。从1923年起英、法、意、比、荷各帝国主义国家也竞相效仿,用此款办起了大、中、小学,甚至幼儿园。

这笔巨款到底还完了没有?

没有还完,主要原因有:

1.一战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作为战胜国,停止对战败的德、奥赔款支付;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部分的庚款余额,苏俄亦在1920年宣布放弃;美、英、日、荷四国部分的庚款余额则改订偿付办法。

2.抗日战争影响: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停止对日赔款。随着日本侵略中国的加剧,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与日本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冲突尖锐化,中国也无力赔款。于是英、美等国于1938年纷纷停止"庚子赔款"。至此,中国共赔款白银已近6.532亿两,折合银元近10亿元。

<辛丑条约>的赔款清政府还清了吗?还了多少?

《辛丑条约》的赔款总数在10亿两以上,后来由于形势的发展,经过延付、停付及退还,实际赔款并没有达到这个数目。

据历史资料统计,至1939年1月1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通告宣称停止支付庚子赔款为止,1902-1938年这37年间,庚子赔款总计实付之数为6.64亿海关两,扣除美英等国退款等,中国实际支付给帝国主义的赔款数额共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约占总数的58%。

《辛丑条约》要求清政府为11国列强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当时,中国的人口大约4亿多,每人都要背负2两多白银的赔款。为赔偿,政府变本加厉压榨民众,引起强烈不满。中国海关也由英国人掌握,海关收入绝大部分成为赔款。清政府任命英国人赫德等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

从此,中国海关管理权被外国人操纵了近一个世纪。

扩展资料: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

1.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石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参考资料:

人民网-辛亥溯百年 引燃革命那些事;

百度百科-庚子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