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协议书

2.转账委托函范文8篇

3.请问:国家控制的消费品有哪些呀?

4.对于出售原材料的价格高于、低于、或等于购买价格的税务处理一样么,具体应该怎样?有没有相关国税文件号

5.新疆柴油什么时候恢复正常

合同协议书

汽柴油调价通知_柴油价格调整函范文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合同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协议书 篇1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生物柴油供应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供应生物柴油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承担乙方油箱一半费用,另一半乙方承担。但必须保证使用甲方生物柴油两年以上;如果乙方停止甲方送油,要赔偿甲方油箱费用及甲方投入的费用。

 三、甲方供给乙方生物柴油价格为每吨叁仟玖百元整(¥3900.00/吨),甲方不提供。

 四、乙方使用甲方生物柴油的费用必须一月一结,每月1-8日结算。不得拖欠,如有拖欠甲方可停止供油。

 五、乙方应提前1-2天通知甲方送油。

 六、交货方式、地点:甲方送油到乙方指定地点。

 七、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供货),乙方需提前12小时通知甲方送货、地点及数量,如甲方没能在指定时间及地点把油送到位,所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生物柴油价格随市场变化调整,如双方不能合意,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东莞市xx食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甲方把该厂所需的食材交由乙方供应配送;为确保双方权益,特拟下条款:

 一 、配送范围

 1、 甲方食堂所需的食材由乙方供应,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于每天早上8:30前送到甲方食堂。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违约处罚。

 2、 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4次为限)。

 3、 甲方每星期有两天早餐需濑粉与河粉,乙方须在当天早上6:00前送到甲方食堂。

 4、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通知甲方后,乙方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配送到,给甲方带来一切经济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二 、报价方式

 1、 乙方每周报价一次菜价,以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签字生效。

 三 、订货方式

 1、 甲方每天在当天送菜到达后,把第二天所需的蔬菜、肉类、食材等的数量清单交给乙方配送人员带回。

 2、 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

 四 、数量确定

 1、 供货数量确保准确,数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2、 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五 、结账方式

 1、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六 、质量保证

 1、 乙方配送的蔬菜、肉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

 2、 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 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七 、协议期限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暂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一星期,甲方如基本满意一星期后此协议自然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再协商是否继续或终止。

 2、甲、乙双方如有乙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东莞市首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盖章): 单 位(签名):

合同协议书 篇4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出卖人):姓名: 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姓名: 件号码: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座落于河北青县石油一机厂经济适用房____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楼

 (二)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三)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总房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四)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二条

 (一)所售房屋总款为 万元整(元)。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房屋全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由乙方一次付给甲方。

 (三)房屋首次办理产权证、水、电、天然气等事项所需费用包含在房屋总

 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四)房屋交付后(以交钥匙为准),住户生活所需水、电、暖、天然气及物业管理方面费用遵照厂里规定执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三条

 依据厂里规定,房屋自办理产权证完成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办理过户手续。五年之后,如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相关事宜,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如存在房屋、物业方面问题,需由甲方出面协助处理的,甲方应予以协助。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上述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五条

 如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所付全部款项如数退还。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保管一份。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出卖人签名):

 乙方(买受人签名):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篇5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

合同协议书 篇6

 甲方(开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 受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购买甲方开发的预售商品房: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幢(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号房(下称该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并网上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

 1) 一次性付款;

 2) 按揭付款,首付款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目前的状况为(_____):

 1)正在施工中;

 2)已经竣工但未交付;

 3)已交付但未入住使用;

 4)现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为如下原因,经过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购房合同,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撤销合同备案手续:

 1)买受人无法办理银行按揭付款手续;

 2)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返还乙方购房款或首付款用如下方式(_____):

 1)现金并签署收条;

 2)现金支票;

 3)银行转账。

 六、甲、乙双方保证上述内容属实,已无违约纠纷及其它债权、债务关系,如有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双方承担,与第三方无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职称/资格:______________ 号码:

 乙方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于甲方担任____________职务,现因____________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___年__ 月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____ 年__ 月__ 日

 乙方签字:

 ____ 年__ 月__ 日

合同协议书 篇8

 贵州迈肯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乙方:贵州迈肯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 门禁系统安装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一、 工程内容及其标准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1、工程范围:乙方承接甲方门禁系统安全工程为单元共计 户。乙方提供所有设备,其他设施为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如:门禁读卡器、电源箱、门锁、闭门器以及公共线缆等。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技术与售后服务。

 2、设备名称:本工程系统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安装系统。品牌不一样,功能和特点不一样。

 3、工程标准:一切要求均以乙方提供的安装资料或样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安装资料为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指定验收标准。

  二、工程总价与付款方式及施工期限

 1、门禁系统电子安全防盗门工程系统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自订立本合同之日起,由甲方首付工程总款的30%给乙方。余款待安装工程全部完工、调试完毕并正常使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不得拖欠。

 3、施工期限:自双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 日之内必须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如停电、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

  三、双方应尽的责任、权益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的基本条件。如:施工临时电源、材料堆放等,并配合留人在家以便安装和调试。

 2乙方在安装工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如遇特殊困难需要变更施工时,须与甲方商议后方可实施。

 3、双方自订立本合同之日后,乙方应积极备料组织施工,确保工期与质量如期完成。

  四、售后服务

 1完工并确保整个系统运行正常。系统在正式移交客户后如:门禁控制器、闭门器、电控锁等器材,若出现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外观无损伤、划伤,均可在半年之内免费包换。

 2、公司为客户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人为故意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引起的损坏,均不在我公司的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后,我公司提供长期的维修服务,期间酌情安损坏器材的成本适当收取工本费,或与本公司签订维保合同。

 3、工程结束后。本公司每两月对该系统进行进检修并进行系统维护。如:闭门器转动是否灵活,整个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

 4、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正常损耗或本公司供货质量的问题,设备清单中设备部件的修理或将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是

 客户不恰当使用,擅自改变设备或附加连接、人为操作失误、家庭暴力等造成的设备损坏而需要修理或更换的,用户将另行支付所有费用(若是造成整个系统不能造成使用、造成短路、烧毁主机或系统设备的,将赔偿所有损失)。

 5、在保修期内,本公司接到客户方的维修通知后,贵阳市区在8小时之内为其无条件的处理好问题。城郊地方须在24小时内解决;修文、息烽、开阳、扎佐等地方在72小时内解决。若遇特殊情况,客户应宽延乙方时间;节日、周末则顺延。(贵阳市区除外)。

  五、关于合同争议解决

 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应以平静的心态进行商议,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2、若问题通过协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如:乙方制作的单元防盗门以达到相关标准,而甲方却坚持说达不到要求,此时可寻找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由败诉方承担相关费用。如若不行,则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败诉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完毕,则甲方须按合同规定至高潮完工并使用正常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不得拖欠。每拖欠一天,则按工程总款的5‰(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没有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在甲方的多次催促下并未改正,乙方有权提出限期改正并按照甲

 方的要求进行赔偿,其标准为5‰。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毁约。若一方毁约,毁约方则按工程总价的10%赔偿违约金给另一方作为补偿。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在备注处写明,其补充协议与其他条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备注:

 甲方: 乙方:贵州迈肯安全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戴林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984814673 13984876873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转账委托函范文8篇

 有时候自己不方便亲自去转账,需要委托他人,这时候需要需要写一份委托函,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转账的委托函 范文 ,仅供参考。

 转账委托函范文一:

 由于本人没有银行帐号,由韶关市旺晨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医疗款壹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伍角整(?11675.50),以上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

 行:

 账号:

 xx年x月x日

?

 转账委托函范文二:

 XX公司:

 今我司(__)委托公司员工__(号:__)收取贵公司向我司购买柴油的柴油款,其个人账号为:___ 行:__ 。贵公司将_款打入此账户中,即视为付清_款。

 __公司

 xx年x月x日

?

 转账委托函范文三:

 人保寿险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因我单位没有对公账户,现委托我单位 将本笔

  保险 费划转至贵公司对公账户, 投保单号为: 保险费金额为(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转账委托函范文篇四: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

 ____________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保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理赔事宜。

 本人同意将理赔款转入: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 委托书 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授权人签名: 有效证件号码:

 日期:

 受托人盖章:

 日期:

 特别声明:本公司对经人授权委托他人代办各项事宜所引发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疑问,请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完善的服务。

转账委托函范文篇五:

 贵处 年 月 日在我店xx费用xxxx元)由xx代收,请将此款转至如下xx私人帐户,由此所产生经济纠纷概由我店负责。

 户名:xx

 行:xxxx

 帐号:xxxxxx

 年 月 日

转账委托函范文篇六:

 人保寿险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因我单位没有对公账户,现委托我单位 将本笔保险费划转至贵公司对公账户, 投保单号为: 保险费金额为(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转账委托函范文篇七:

 xxxxxxxx有限公司:

 本人号:请将我存入贵单位 款(人民币大写) 元),转入 账户,如因此发生经济纠纷,与贵单位无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附复印件)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年 月 日

转账委托函范文篇八:

 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签订的中合同(合同编号:),我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现委托贵单位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付款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付款工作,代付我单位所欠设备款

 RMB:33,000,000.00(大写:叁仟叁佰万元整),现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代理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请问:国家控制的消费品有哪些呀?

财税[2006]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6-03-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

(1)石脑油 1吨=1385升;

(2)溶剂油 1吨=1282升;

(3)润滑油 1吨=1126升;

(4)燃料油 1吨=1015升;

(5)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五、关于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六、关于以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纳税问题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八、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

九、关于出口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政策,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以及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减税免税

(一)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二)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十一、其他相关问题

(一)本通知实施以后,属于新增税目、取消税目和调整税目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原因发生销货退回的,依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商业企业2006年3月31日前库存的属于本通知规定征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不需申报补缴消费税。

(三)对单位和个人欠缴的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清缴。

(四)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税额的计算,以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为准。

(五)出口企业在2006年3月31日前收购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并取得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在2006年4月1日以后出口的,仍可按原税目税率办理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日期为准。

十二、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以下文件或规定同时废止:

(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二)《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4]026号)。

(三)《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30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84号)第四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78号)第一条、第二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皮卡”改装的“旅行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17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宝莲全天候粉底液等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231号)。

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二、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三、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五、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一)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轻汽油、化工轻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或二次加工汽油经加氢精制而得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

(二)溶剂油。

溶剂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和油漆生产、食用油加工、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的轻质油。

溶剂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溶剂油。

(三)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中作为能源的石油燃料。

航空煤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航空煤油。

(四)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不属于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五)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

燃料油征收范围包括用于电厂发电、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的各类燃料油。

七、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八、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对于出售原材料的价格高于、低于、或等于购买价格的税务处理一样么,具体应该怎样?有没有相关国税文件号

第一份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9日联合颁布的;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同时,为了规范对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管理,需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整合。现将有关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三)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一)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

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三)以煤炭开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四)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五)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1.对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2.对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四、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一)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二)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三)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六)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按本通知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

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免税和即征即退政策由税务机关,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相关财政机关分别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通知所称废渣,是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废渣的具体范围,按附件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执行。

本通知所称废渣掺兑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计算,不得以体积计算。

十、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1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熟料享受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3]1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中废渣比例计算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4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16号)相应废止。

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第二份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7月4日颁布的。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了促进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风电设备制造国产化步伐,不断提高我国风电规划、设计、管理和设备制造能力,逐步建立我国风电技术体系,更好地适应我国风电大规模发展的需要,现将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风能是重要的能源。各省(区、市)要按照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风能的原则,结合能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省(区、市)的风电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风电场址和有关要求,以指导风电的建设和管理,促进风电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根据《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有关规定,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由我委核准,其余项目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核准。有关核准程序和条件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执行。

三、风电场建设的核准要以风电发展规划为基础,核准的内容主要是风电场规模、场址条件和风电设备国产化率。风电场建设规模要与电力系统、风能状况等有关条件相协调;风电场址距电网相对较近,易于送出;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不满足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允许建设,进口设备海关要照章纳税。

四、风电场上网电价由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分地区测算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风电特许权建设项目的电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但是,不得高于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

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风电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风电建设的规划工作和前期工作,高度重视风电设备制造的国产化,将风电建设、产业和市场培育、人才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降低风电建设成本,提高风电运行和管理水平,增强风电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风电产业的更快更好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四日

新疆柴油什么时候恢复正常

公告未指出。

中石化新疆石油分公司即日起到11月30日每天向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供应1100吨柴油,合计2万吨,缓解近期新疆柴油供应紧张状况。

此前,新疆商务厅已经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函,请求给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追加5万吨0号柴油,同时取多项措施解决新疆当前0号柴油供应紧张的形势。

为减少中间环节和防止油品外流出疆,新疆商务厅已经要求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和中石化新疆石油分公司在目前0号柴油紧张的情况下,停止向社会成品油批发企业供应柴油,直接供应全疆各加油站。

并且协调中石油西北销售公司新疆分公司和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调整月度供应,在油品不够的情况下,将12月份的低凝柴油提前使用,保证市场柴油不断档脱销。

同时,新疆经信委保证管内铁路运输优先安排,随时安排油品的铁路运输。

以上内容参考:联盟中国-新疆停向成品油批发企业供应柴油 缓解"柴油荒"